太阳成集团tyc4633关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
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太阳成集团tyc4633实际情况,就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2.往年已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无须重新提交申请。如修改认定等级,须重新提交申请。
3.无论是否往年已通过认定还是今年新申请,都须在本学年进行认定。
4.退役复学或入学的本科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但不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二、申请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9月26日之前)
学生须线上申请并在线打印表申请表(操作参见附件1),纸质版签字后连同有效证明材料一并交给辅导员(办公地点中教424)。
2.基层民主评议
太阳成集团tyc4633成立两级认定组织,一是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二是认定评议小组,在本单位认定工作组的领导下对学生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成员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
重要提醒: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3.学院公示
认定工作组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批
学生服务中心复核完成后,学校将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一栏中公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和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档次,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
太阳成集团tyc4633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